贵州金瑞峰贸易有限公司为做好电煤保供工作,需继续采购原煤进清水河电厂以保障机组运行,公司结合清水河电厂机组近期用煤需求及剩余库存,于2024年9月29日与黔西南州贝能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签订10月长协电煤代供合同。
商务管理部经理孙祖耀代公司与贝能公司陈总针对10月清水河电厂采购煤炭事宜进行洽谈协商。首先贵州省晴隆县新全伦煤业有限公司向贝能公司出具了委托书,由贝能公司代贵州省晴隆县新全伦煤业有限公司向我公司供应长协电煤。其次为了了解合同具体内容并保护各方公司的权益,双方对合同条款进行了仔细阅读,然后商务管理部经理孙祖耀对陈总不理解的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讲解并对《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质异常处理办法》进行说明,提醒贝能公司在供应煤炭时不得有掺假行为,如所供煤炭电厂发现异常,则按该规定执行。通过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最终完成10月长协电煤代供合同签订事宜。
通过与供应商陈总友好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顺利签订了10月清水河电厂长协电煤代供合同,在后续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商务管理部工作人员将继续恪尽职守、认真仔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将工作有序完成。